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的通知》(中装协〔2014〕28号文件)精神,按照《201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活动。
在总结历年百强企业评价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百强企业评价工作更加仔细、审慎,不仅充分参考各省市协会的推荐意见,而且完善了评价指标,建立了更加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考察申报企业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质量技术水平、人力资源状况等相关指标,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在企业自愿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参评企业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缜密地审核、审查,然后按评价标准进行统计、核算,取综合得分前100名(得分相同者名次并列)作为入围企业,并在相关省市协会复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入围企业进行了评审。
为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一步考核入围企业的社会公信度,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为期7天。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办公室反映入围企业相关的情况和问题。